可接受的木制储物柜应按以下方式或等同物构造:底部,侧面和顶部应由外部的胶合板构成,厚度至少为1英寸,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不得破裂或分层。接头都应该是带有榫头的,并应用平头木螺钉固定在两个方向上。当使用多个门时,应该有一个不小于1英寸的拉比重叠。钢铰链的安装方式应使其不会因火灾时螺钉松动或烧坏而失去其保持能力。此类橱柜应使用防火涂料进行内外涂漆。如果提供自动灭火系统,系统应以批准的方式设计和安装。其他房间或建筑物的开口应设有至少4英寸高的不燃液密凸起的窗台或坡道,或者储存区域的地板应至少低于周围地板4英寸。开口应设有经批准的自闭式防火门。防爆正压柜在墙壁与地板连接处,房间应是液密的。门槛或坡道的允许替代方案是在房间的开放式挖沟,将其排放。如果建筑物的其他部分或其他建筑物暴露在外,窗户应按照防火门和窗户标准NFPA No. 80-1970中规定的E级或F级开口进行保护。每个储藏室都应配备重力或机械排气系统。这种系统应在距地面不12英寸的地方开始,并设计成每小时至少6次改变房间内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