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器灯具类中最主要的发热元件是电光源,然而防爆电器灯具类应根据光源的发热情况和工作原理来选择光源,设计防爆型式。
1.1 对气体放电灯内部的放电元素必须加以分析,是否含有性质活泼不稳定的化学元素、有多少数量以及冷态下的性质,如光源冷态下有足够数量的不稳定化学元素存在,一旦光源破碎后,灯炮内活泼的化学元素会与环境中的湿气产生化学反应,生成热量,将可能引燃环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这类光源在防爆电器灯具类中是严禁使用的。
1.2 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和普通荧光灯在破壳损坏的异常状态下,放电管或灯丝仍能构成电气回路,使爆炸性气体和炽热的放电管或灯丝接触机宰相对较大,因此,增安型防爆电器灯具类不能使用这些光源。
卤钨灯由于泡壳表面温度过高,对增安型防爆电器灯具类也是不适用的。
1.3 增安型防爆电器灯具类允许采用的光源有:带有单插头的无启动器的荧光灯、普通白炽灯和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这些光源在泡壳破碎的情况下,均能瞬时断路。在上述3种光源中,带有单插头的无启动器的荧光灯光源表面温度最低,光效最高,在爆炸性危险环境中适用性最好。
1.4 同一种光源,使用在不同防爆型式的灯具中,其温度组别就不同。如对200w白炽灯,使用在增安型防爆电器灯具类中,以光源表面最高温度来定灯具的温度组别,一般只能定为T1,而使用在隔爆型防爆电器灯具类中,以灯具外壳的最高表面温度定温度组别,就可能做到T3。